各镇(区)财政所(分局)、财经办,市国资办,各有关单位:
现将苏州市财政局《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报名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20〕1号)及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报名的通知》(苏财会函〔2019〕22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,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,并将申报材料于1月17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。
联系电话:0512—58180655。
附件:苏州市财政局《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报名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20〕1号).pdf
张家港市财政局
2020年1月9日